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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指引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11-17

跨省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指引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穗医保中管〔2022〕243号)文件精神,我院现已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类门诊特定病种跨省直接联网结算工作。

跨省门诊特定病种就医须知: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图片1.jpg 

二、跨省参保人在参保地完成门诊特定病种申请并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就医。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上线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公众查询平台,您可以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图1),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查询各地医保部门联系方式及异地结算服务开通情况等信息。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服务—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栏目获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咨询异地就医备案问题。

1 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公众查询平台示例

图片2.jpg 

三、持卡就医

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或电子医保凭证在我院挂号、报到及就医。挂号、报到时,参保人可凭纸质或电子版门特证明挂跨省门特号,若不能出具相关证明,须自行告知挂号员门特病种类型,确认就医的门特待遇。

★ 我院跨省门特病种就诊流程:

1.在参保地进行跨省门特病种就医备案并在有效期内就医;

2.参保人凭社保卡、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凭证进行门诊挂号、报到、就医。首次挂号及报到时须准确选定参保地及门特病种类型,例如:“江西医保_糖尿病一类门特”

3.就医后凭相关证件进行跨省门特病种费用联网结算。

4.如遇问题,请咨询医保管理科,电话:020-83827812-60694。

四、常见问题

异地医保联网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享受参保地报销政策的原则

1.药品、耗材、医疗服务是否可报销?

按照广州市(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目录内可报销。

2.直接结算能报销多少,与参保地报销一样吗?

跨省门诊、门特统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均执行参保地政策。

3.联网结算中对医保待遇有疑问,怎么办?

药品、耗材、医疗服务是否报销有疑问,可咨询医保服务窗口,或登陆粤医保小程序查询。

结算时如对报销比例有疑问,请向参保地咨询后再缴费,按照跨省医保待遇结算后,跨月不可更改待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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