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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招采调〔2024〕45号-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点击数: 审核者:招采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5

我院拟对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中路54号

    二、项目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永安中路54号。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34006.7平方米,包括新建1栋动物科研实验楼22510平方米,新建水泵房100平方米,科研平台改造约5407.1平方米,生活配套改造项目5989.6平方米,以及院区室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弱电系统等机电配套系统改造工程, 院区广场、道路等室外设施翻新改造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5373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金额),其中:工程费用22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45万元,预备费1208万元。

三、项目需求

检测监测服务包括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编制检测及监测方案,检测项目及数量经甲方、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实施检测监测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

检测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电气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道路及连廊桥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及设备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节能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详见附件4-工程量清单,但最终以甲方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并能确保通过竣工验收要求。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上述相关部门工作,并负责申报检测及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一次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本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6)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7)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8)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监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检测监测清单表》中没有的检测监测项目,且报价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报价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有报价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则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报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报价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9)根据佛山市地方政府相关要求,乙方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数据管理和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等工作。

10)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四、报名资料要求

(一)参与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建筑节能)。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根据佛山市《南建设〔2016〕61 号》文件要求,除广东省、佛山市和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外,检测机构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佛山市南海区设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固定检测场所;通过计量认证、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检测登记备案手续;符合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海区检测机构的其他有关管理要求。

(二)报名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截止至2024561600,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参与单位自行踏勘。

2.报名资料提交方式: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420993477@qq.com,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件主题以“公司名称+医科院第三方检测监测”命名,附件以“公司简称+文件类型”命名。具体附件包括4个(电子邮件请勿发送任何与报价有关资料)

1)资质资料: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质材料、近5年检测项目业绩及项目获奖证书(关键页)等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公司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填写附件1(EXCEL)。

2)市场调研资料汇总表(EXCEL):按附件2表格内容填写,注明项目名称、检测费用、检测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汇报PPT: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同类业绩介绍、项目获奖情况、检测监测方案简介、行业内优势等(汇报时间控制3分钟内)。

3.报价资料提交方式:附件3-报价函,附件4-工程量清单(请按照里面的填表说明填写),使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截止日期前密封成一个信封袋(加盖公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办公楼302。

五、咨询电话:(020)83827812—20700,联系人:贺工




附件1-调研汇报人信息收集表.xlsx

附件2-市场调研汇总表.xlsx

附件3-报价函.docx

附件4-工程量清单-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2024.4.23).xls

附件5-市场调研PPT要求.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