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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请各SMO公司关注)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2-23

SMO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CRC管理,更好地协助研究者完成临床试验工作,保障临床试验项目质量和受试者权益,本机构自202331日起对合作的SMO公司提出以下要求:

1、    指定专人定期报送CRC月报,内容为CRC在本机构服务项目的运行进度与执行情况,每月10日前发送至机构办邮箱(gdphgcp@gdph.org.cn);

2、    本机构不收取CRC管理费,但SMO公司须派员按时参加机构办组织的SMO公司/CRC座谈会(每年1-2次);

3、    若公司连续三个月未报送CRC月报,或无故缺席一次座谈会,将予以书面通报,受两次通报的SMO公司将被取消与本机构的合作资格。

 

广东省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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